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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 2023 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
2023/06/28 16:09
关于 2023 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
依冀中会奖〔2023〕3 号文,按照河北省中医药学会年度工作的安排,根据《河北省 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 2023 年度 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:
(请申报此次奖励的项目负责人于7.15日前联系科研办公室进行预报名:2072917)
一、提名方式
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由专家提名和单位提 名两种方式。
(一)专家提名:
1.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在我省从事中医药类工作的 两院院士,我省的国医大师,全国名中医,近五年获得河北 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中医药类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( 2018 年 起) ,近五年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,并且从事中 医药工作的获奖者 ( 2018 年起) 。
2.专家提名须向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办公室提 出书面申请,提名专家每人每年提名 1 项本人所从事专业的
项目,被提名项目信息公示时将一并公开提名专家信息。
3.提名专家不能作为 2023 年度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
技术奖全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,并应回避其提名项目的评审 工作。
4.提名专家须独立撰写对所提名项目的意见,如有异
议,提名专家负责协调处理。
(二)单位提名
1.提名单位:沧州市中医药学会。
2.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,提名本 地区、本部门的优秀项目,并加强材料审查和把关。
二、提名条件及有关规定
(一)提名项目要求
1.提名本奖项须为中医药领域的项目 (如:中医、中药、 中西医结合、针灸、中医护理学科的项目) ,不受理西医项目。
2.凡提名的项目均为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权限的主管部 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或评价,且为获得省级科学技 术成果登记证书的项目。
3.本奖项受理计划外中医药领域的项目提名。
4.列入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市厅级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, 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。
5.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,必须完成审批 手续,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 (如:新药、医疗器械、动 植物新品种等) 。
6.应提交体现项目主要创新点的代表性核心期刊论文 或在业界公认的国内外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相关论 文或相关的专著 ( 中英文对照) ;论著的通讯作者及第一作 者不是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的,要提供通讯作者、第一作者 的知情同意证明 (放弃使用权) ;专利、知识产权的发明人、 权利人未列入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的,要提 供知情同意证明 (放弃使用权) 。
7.合作报奖项目所使用的成果应体现共同合作产出;严 禁拼凑,应为阶段性成果的联合。论著和专利等知识产权中 原则上均应有河北省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。
8.同一项目不得多渠道提名;不得同时提名为其他同级、 同类奖励, 已获其他同级、同类提名的项目不得重复提名。
9.涉密项目不得作为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 名项目。
(二)项目完成人要求
1.同一课题的完成人顺序在结题鉴定/验收/评价与提 名书中须一致。
2.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 不得作为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,其中曾经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且有成果参加提名的须提 供相关情况说明。
(三)项目完成单位要求
1.项目完成单位排序与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排序一致。
2.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 册或河北省所属的单位。
3.各级政府部门及参公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 完成单位。
(四)提名材料要求
1.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 和书面材料。保证电子版内容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。 具体内容有:
( 1 ) 《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》:包括 主件和附件 (必备附件和其他附件) ,左侧竖向装订成册, 一式两份 ( 一份原件要求全红章,并在封面右上角标注 “原 件”字样,另一份为复印件;评审结束后学会留复印件存档, 原件退还) ;
( 2 ) 《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简介表》 一式 15 份;
( 3 ) 完成单位《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》2 份;
( 4 ) 提名单位《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》2 份;
( 5 ) 《提名项目汇总表》2 份。
2.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必备附件:
( 1 ) 知识产权证明 (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) ;
( 2 ) 应用证明 (模板见附表 1 ) ;
( 3 ) 验收报告 (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) ;
( 4)提交第三方评价材料:查新报告 (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后) 、科技成果鉴定书、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、科学技 术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、鉴定大纲、工作报告、技术报告;
(5 ) 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(模板见附表 2、 附表 3,完成人仅 1 人的不需要提交) ;
(6)知情同意证明 (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) ;
(7 ) 论著限 6 篇/部 (超过 6 篇/部的将作为其他附件 处理 )
(8) 典型病历 5 份 ( 涉及临床医疗技术的需提交并加 盖公章,没有此类情况的不需要提交) 。
3.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其他附件包括: 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、客观评价、完成人学术贡献、成 果推广应用、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。
4.提名书的填写及有关附件材料要求完整、真实、可靠, 主要完成人须对提交的论文、专著、病历等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,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,取消其提名资格,且三年内不得 申报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。
(五)提名等级要求
1.提名一等奖的项目: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 (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 ) ,发表与本课题相关 2 年 以上阶段性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,前五完成人须均有署 名;同时准备 PPT (多媒体) 答辩材料。答辩当日不参加者, 视为自动放弃提名一等奖。
2.提名二等奖的项目: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 1 年以上 (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 ) ,发表与本课题相关 1 年 以上阶段性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,前三完成人须均有署 名。
3.提名三等奖的项目:发表与本课题相关阶段性的论文 或专著 3 篇/部,前二完成人须均有署名。
4.提名抗疫成果的项目:完成时间不受限制,发表与本 课题相关的论文或专著即可。
(六)提名公示要求
1.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分别进行公示。项目完成人向提 名单位、专家提名前须已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分别进 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自然日,公示期满后由工作单 位填写《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》并加盖公章,并与公示文件 一并提交;
2.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。公示 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,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 方可提名。
三、提名程序
( 一 ) 发送电子版提名材料。发送电子版《河北省中医 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》主件部分、提名项目简介表、科 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扫描件、答辩所用PPT 和答辩人身份证 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科研办公室邮箱keyanbangongshi@163.com。
( 三 )报送书面提名材料。电子版提名材料审核通过后, 打印书面提名材料。纸质提名书 (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) , 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要在页面右下角手工连续编写页码,一 律用绳线左侧装订,不另加封面。
1.单位提名报送材料:纸质提名书 2 套(含全红章 1 套, 复印件 1 套 ) 、项目简介表 15 份、项 目汇总表 2 份、完成 单位《项目公示结果情况表》2 份、提名单位《项目公示结 果情况表》2 份、《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参评承诺 书》 2 份。
2.专家提名报送材料:纸质提名书 2 套(含全红章 1 套, 复印件 1 套 ) ,项目简介表 15 份、完成单位《项目公示结 果情况表》2 份、《河北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参评承诺 书》 2 份。
3.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:2023 年 8月 10 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 请申报此次奖励的项目负责人于7.15日前联系科研办公室进行预报名,7月份科研办将视预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统一培训。
四、联系方式
地 址:科研教学区4楼科研办公室
联系人:韩晴晴 冯娜娜
电话:2072917
邮箱:keyanbangongshi@163.com
科教部
2023.6.28
附件:
2023年度中医药学会科技进步奖推荐材料包(1)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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